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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债纠纷十年难了 1.7亿资金黑洞谁该买单? |
| www.cnfol.com 2005年06月17日 08:34 21世纪经济报道 吴雨珊 |
1994年开户事件发生后的七年间,建行并没有被牵扯进诉讼,第八个年头里被追加为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十年后的2004年,他们变成了被告,最后还败诉了。
一次看似极其平常的开户行为,把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卷入一场持续近10年的纠纷。现在,它们成了第一个因为开户承担巨额民事赔偿的金融机构,付出的赔偿金可能从数百万元到上千万元不等。
2005年3月28日对建行湖北分行法规处诉讼科经理杨哲宇来说,是一个阴霾的日子。这一天,他收到了来自广东省茂名市中级人民法院(下称“茂名中院”)下达的民事判决书,判决涉案的建行武汉市江汉支行、口支行分别赔偿原告茂名市国债服务部1057.5万元、997万元,并承担一半的诉讼费用。
这是杨哲宇没有料想到的结果。1994年开户事件发生后的七年间,建行并没有被牵扯进诉讼,第八个年头里被追加为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十年后的2004年,他们变成了被告,最后还败诉了。几年来,负责此案的建行人员换了一茬又一茬,甚至最初为茂名国债服务部开户的工作人员都已很难找到了。
与建行、农行同时卷入纠纷的还有长江证券。5月10日,长江证券收到判决书,被茂名中院判决交出其“不当得利”700万元。长江证券资产保全事业部副总经理周勇告诉记者,长江证券被卷入诉讼以来的几年里,他几乎成年累月地泡在广东,“700万元相当于长江证券10个营业部1年的净利润”。5月16日,长江证券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了上诉。
此前建行和农行已向广东高院递交了上诉状。建行还邀请了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王利明等6位著名法学家出具了专家论证的法律意见书。
国债回购“乱世”缩影
熟悉中国国债交易市场的人,不会忘记1994年-1996年那一段关于国债回购的混乱岁月。资料显示,仅1994年参与国债回购的单位至少在3000家以上,交易总量超过3000亿元。
数年之内,债券市场就因为国债回购一项造成了720亿债务苦果,形成了极其复杂的债权债务关系。至今为止,除了部分银行核销和剥离了坏账外,由此引起的庞大资金缺口损失与债务追索依然没有了结。
而本案就发生在这样的大环境之下,1994年4月,本案涉及的武汉证券交易中心开办证券回购业务,并成为当年一个最大的资金拆借市场,不少个人和机构借国债回购之名,非法拆借资金,利息高达百分之十五、二十以上。
1994年10月13日,茂名市国债服务部在武汉证券交易中心取得了第490号交易席位。按照规定,只有拥有金融牌照的企业才能获得席位,从事国债回购,但也有不少金融机构视交易席位为摇钱树,借国债回购之名非法拆借资金。在类似违法行为十分普遍的乱象中,国债服务部渐渐步入了一连串陷阱之中。
第一步是授权湖北华悦贸易公司法定代表人冯明鹤为代表,承诺自己“对其(冯明鹤)交易和资金划拨行为可能发生的后果承担一切责任”。而冯正是此后诸多暗箱操作的主要合谋者和经手人。
第二步则是非法转租金融席位。在得到490号席位的前三天,茂名市国债服务部与湖北省军区后勤部企业局(下称“军区企业局”)订立了委托合同,委托军区企业局代为管理该席位的日常交易业务,约定违反政策、法规造成的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及交易员擅自开展高风险业务的损失,均由军区企业局负担。
但是军区企业局很快又为490号席位找到了新的婆家———湖北红莲湖房地产开发公司(下称“红莲湖公司”),交易席位的运作权又落入红莲湖公司总经理李渝生的手中。李渝生以外商“香港振华国际企业有限公司”的名义,同湖北鄂州市华敏实业总公司合资成立了红莲湖公司。
据武汉市公安局的资料,1994年底,红莲湖公司投资兴建的汤逊湖国家水上训练中心项目等工程资金紧缺,李渝生便与冯明鹤合谋搞钱,两人想到的办法便是非法承包茂名市国债服务部在武汉证券交易场所的490号席位。
在拥有对490号席位控制权之后,冯和李便联手起来,在短短一年的时间里展开一系列令国债服务部无比错愕的动作。
1.7亿资金大挪移
第一步便是开户。冯在李的授意下,在建行江汉支行和口支行、农行江岸支行和江北支行等金融机构开设了账户,户主为“茂名市国债服务部驻武汉证券交易中心”。
与此同时,冯明鹤开始在交易中心里大展“身手”,以国债服务部驻武汉证券交易中心的名义与襄樊金融市场、常州证券公司、中经信武汉证券营业部等交易对手进行了49次国债交易,其中相当一部分是买空卖空的交易,即变相的资金拆借。
冯明鹤通过上述账户将场内资金转移到场外,挪作他用。类似的操作进行了7次,前后造成17198.06万元的巨额资金流失,从而为国债服务部挖下一个巨大的资金黑洞。
冯的手法并不复杂,以其中一笔金额为2000万元的操作为例。冯以国债服务部驻武汉证券交易中心的名义向天津证券业务部出具了《划款委托书》,委托天津证券业务部将购券款2000万元划至中经信武汉证券业务部账户上。同日,冯以同样的名义向中经信武汉证券业务部出具一份《委托书》,委托其把该笔资金划到他在建行口支行开设的账户上。接着,冯又以同样的名义将这笔资金倒腾到他的另外一个账户上。2000万元从场内到场外的转移就这样完成了。
所有非法交易都发生在1996年之前。其后,武汉证券交易中心、天津证券交易中心、STAQ系统等三个不规范的国债回购市场相继关闭。但遗留下来的隐患才刚刚开始显现。
国债服务部惊闻巨额损失后,于1998年12月14日将军区企业局和红莲湖公司起诉至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要求二被告赔偿其经济损失。1999年6月9日,经法院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红莲湖公司将存款7201万元及利息和拆借的9735万元及利息交给国债服务部,并将其参与投资开发的“华美大厦”工程中部分债权转让给茂名服务部用以低偿债务,转入军区企业局或军区后勤部生产处的262万元则由军区企业局和红莲湖公司共同偿还。
事件到此,案件似乎已经告终,与建行、农行和长江证券等几家金融机构并没有产生直接联系。但是,国债服务部从两被告那里获得的赔偿远远未能弥补损失,因为李一旦诈骗到手便大肆挥霍,花800多万买了22辆高级轿车,花300多万买了3套住宅,赌博被没收的赌资就达100万元。所谓房地产项目,李只投入了3700万元,其中投资600万元的红莲湖房产至今只是一个框架,投资870余万元的汤逊湖水上训练中心半途而废。
两年之后的2001年,国债服务部再度提起诉讼。
这一次,除涉及开户的建行、农行,长江证券亦被卷入———其下属的华美证券部曾于1994年10月20日高息借给红莲湖公司2000万元,而后者于1995年7月4日归还的最后一笔700万元的欠款来自非法划出的场内资金,这笔钱同时是红莲湖公司对国债服务部的债务。以此为由,国债服务部认为这700万元乃“不当得利”,应当归还。
于是,杨哲宇和周勇们的诉讼之旅开始了。
第三人变被告
需要指出的是,第二次诉讼不是在湖北高院或者更高级别的法院,而是广东省茂名市中院。2001年8月,国债服务部与红莲湖公司达成协议,以侵权为由,在茂名市中院对红莲湖公司提起诉讼,并申请将建行江汉支行、口支行、农行江岸支行、江北支行和长江证券追加为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
此时,上一次诉讼中原告国债服务部的律师闵峰,也变成了被告红莲湖公司的全权代理人。“(但闵)在法庭上不仅不替被告(红莲湖)辩护,相反处处为原告(茂名国债服务部)辩解,将矛头直接指向第三人。”几家金融机构联名向广东省政府、广东省高院、最高人民法院和茂名市委提交的申诉书这样写道。
而国债服务部的诉讼代理人则换成了华翠。华翠何许人也?周勇告诉记者,她是茂名市的一名公务人员,同时还与闵峰有师生之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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