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吴晓灵周四在香港金融管理局与财资市场公会举办的财资市场高峰会”上表示,将接受更多国际金融机构在国内发行人民币
债券。
吴晓灵表示,央行将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推动境外机构在境内发行人民币债券的有关工作。而且不拘泥于国外公共机构,一些私人机构今后也可以在人民币债券市场发行人民币债券。相关办法正在研究过程中。
据吴晓灵介绍,从2002年开始,国际金融公司、亚洲开发银行等国际开发机构就寻求在中国境内发行人民币发行债券筹资。2005年2月,经国务院同意,人民银行、发改委、证监会联合发布了国际开发机构人民币发行管理暂行办法,为境外机构在中国境内发行人民币政策提供了政策框架。到现在为止,国际金融公司和亚洲开发银行已在银行间市场发行了人民币债券30亿元,其中国际金融公司发行20亿元,亚行发行了10亿元。
吴晓灵还表示,中国央行将继续推进中国债券市场发展,并将积极研究发展金融衍生产品问题;交易工具的创新有利于提高市场流动性,完善市场价格形成机制。
中国财政部长谢旭人于12月初表示,正考虑允许符合条件的外国政府在中国境内资本市场发行人民币债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