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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风险监管 信贷资产证券化要择优质资产
www.cnfol.com 2008年02月27日 07:43 北京商报 

  今后,优质或者较为优质的资产将更容易在银行实现信贷资产证券化。银监会昨日出台的《进一步加强信贷资产证券化业务管理工作的通知》透露出上述信号,并指出,此举将大幅降低银行的信贷风险。与此同时,银监会要求资产证券化的发起银行也要严格信披制度,保护投资者利益。

  资料显示,自2005年国内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工作启动以来,部分银行相继开办了该项业务,业务规模日益扩大,但由此产生的借贷风险也在不断扩大。一方面,部分客户用低质资产换取了银行可用于流动的票据、债券,扩大了银行的风险;另一方面,银行因技术原因无法跟踪客户所贷金融产品的交易纪录。

  为保障信贷资产证券化业务的稳健发展,切实加强风险监管,银监会通知各大银行,今后在开展信贷资产证券化业务时,要突出强调资产质量,循序渐进推进证券化业务。“各行要根据自身业务水平及管理能力等情况循序渐进发展证券化业务。”银监会相关人士表示。

  鉴于目前市场情况及投资者风险偏好和承受能力,各行应强调资产质量,证券化资产以好的和比较好的资产为主;如试点不良资产证券化,由于其风险特征完全不同,各行要切实做好违约风险和信用(经营)风险的分散和信息披露工作。

  与此同时,开展此项业务的银行应确保“真实出售”,控制信贷风险。发起行要切实落实证券化资产的“出表”要求,做到真实出售,降低银行信贷风险,还要准确区分和评估交易转移的风险和仍然保留的风险,对保留的风险必须进行有效的监测和控制。而参与证券化业务的相关银行对于因证券发起、信用增级、投资以及贷款服务等形成的证券化风险暴露都要计提资本,确保资本充足和审慎经营。

  此外,银监会还表示,发起行要严格信息披露,保护投资者利益。同时也要求参与证券化业务的相关银行要提高公众对信贷资产支持产品价值的认识,充分揭示风险。

  银监会还要求,要做好投资者培养工作,尤其是对中小投资者的培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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