频道导航 - 财经 - 股票 - 行情 - 基金 - 外汇 - 期货 - 港股 - 保险 - 银行 - 理财 - 债券 - 黄金 - 汽车 - 商城 - 股指期货 - 数据 - 专题 - 视频 - 博客 - 贴吧
当前位置: 首页 >> 债券 >> 债券资讯 >> 正文
三部门接连出手扩容债市
www.cnfol.com 2008年04月15日 15:13 证券日报 闫立良
  三部门接连出手 债市扩容提速

  近日,国家发改委、中国人民银行、国务院国资委陆续对债券融资出手:发改委核准发行第一只企业债券和第一只无担保纯信用债券,央行确定银行间债市的市场化发行方式,国资委规范央企中长期债券发行。市场资深分析人士认为,利用债券市场扩大直接融资比重是国家的战略决策,该决策的逐步落实或许将为目前羸弱的股市减轻一些压力。

  债券发行体制破冰。2008年1月2日,发改委发布了《关于推进企业债券市场发展、简化发行核准程序有关事项的通知》。4月8日,“08大连港债”作为今年调整企业债券发行核准程序以来,发改委按照新程序核准发行的第一只企业债券向社会公开发行;同日,新体制下的第一只无担保企业债券——“08中材债”也开始向社会公开发行。

  据粗略统计显示,10年期30亿元的“08大连港债”与同期银行贷款相比,将节省利息成本6个多亿。

  发展信用企业债券市场,是加快我国金融体制改革的重点工作之一。从“08中材债”的发行效果看,其起到了“试验田”的作用。业内人士表示,从长期来看,取消债券担保有利于建立起真正的信用市场,培育债券参与群体信用风险管理机制的形成,为今后推出其他信用产品积累经验。

  在上述两只企业债发行结束之后,国资委制定和发布了《中央企业债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该办法规定,中央企业公开发行企业债券、公司债券等中长期债券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中央企业发行债券或为其他企业发行债券提供担保,应当符合国资委有关风险控制的相关规定。

  简化债券发行核准程序是债券管理改革的重中之重。因此,国资委发布的这个办法被业内看做是为呼应债券发行体制改革所做的必要调整,也是国资委对央企发债进行风险控制的重要措施。

  发改委财政金融司司长徐林称,发改委积极探索改革企业债券核准管理制度,并不断简化相关程序,确保企业债券的健康发展,并有效地兼顾了企业债券发行与经济结构调整、国家重点建设以及宏观调控政策之间的协调关系。对企业债券发行的核准管理已经成为宏观调控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银行间债券市场,作为债券市场的重要成员,其管理方式也做出了重大转变。日前,央行正式发布《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办法中规定债务融资工具发行利率、发行价格和所涉费率以市场化方式确定。

  分析人士认为,央行的办法实际上就是明确地推出了“中期票据”。中期票据可以填补目前债务融资工具的“期限断档”。尤其是在从紧货币政策导致信贷资源日益稀缺的情况下,中期票据融资功能将会被充分发挥。

  在解释这个办法的作用时,央行相关负责人指出,加大债务融资工具的创新、提高直接融资比例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储蓄向投资转化的效力,降低银行系统性风险,更好地传导宏观经济调控政策的意图,改善宏观经济管理的效果。同时,有利于企业优化财务结构,降低融资成本,丰富投资人投资渠道。

  央行相关负责人的解释与徐林的表态相一致。

  市场资深人士指出,相关部委对债券融资发行的重视,无疑会促使债券市场真正成为一个便捷、高效的融资渠道,对改善我国直接融资比重偏低的局面起到重要作用。预计2008年债券发行规模会有一个飞跃。随着债券市场发行监管体制的完善,越来越多资质优异的企业会选择债券融资,届时,股市的融资压力或许会随之减轻。
热门看盘软件:168行情系统免费下载收藏到 网摘 博采 百度】【推荐】【打印】【 】【关闭
把该页复制给你的好友   加入收藏   查看评论
注意:
· 遵守《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各项有关法律法规。

· 尊重网上道德,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导致的民事或刑事法律责任。
       查看评论
  精品资讯          更多>>
  最新商讯
  健康指南
 
  热门推荐
  最新资讯
  企业服务
  分类信息
诚聘英才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合作伙伴 | 法律声明 | 征稿启事 | 网站地图
本站所有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声明,风险自负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闽 B2-20050010 号
《电子公告服务许可证》编号:闽通信互联网 [2008]1 号
证券资讯提供:福建天信投资咨询顾问有限公司 [证书:ZX0151]
Copyright © 2003-2008 中金在线. All Right Reserved.